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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

    一、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安排,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并报送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报告等资料,同时在《韶关日报》、韶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(http://www.shaoguan.gov.cn)发布招标公告。

二、在开标的当天,招标人在市监察局、市交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,统一在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候选人,并确定评标专家。

三、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、地点,按照管理权限,分别在市、县(市、区)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。

四、由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。

五、确定中标候选人,报备市交通主管部门,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3天。

六、由招标人发出《中标通知书》,签订施工(设计、监理)合同和《廉政合同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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